
記者安全VS知情情權 應否杯葛採訪?
2014.11.05時事論壇
今日香港
新聞事件
「藍絲帶運動」和多個反佔中團體日前在尖沙嘴舉行撐警集會,港台一名女記者、無綫電視一名男記者和兩名攝影師於採訪期間遇襲,惹起新聞界強烈反應。港台、DBC數碼電台和《蘋果日報》宣布基於保障記者安全,暫不採訪相關主辦單位的活動。不過,記協對杯葛採訪有保留,認為可能會剝奪市民知情權。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蘇鑰機教授:記者天職是採訪,若遭遇某些事件便停止採訪工作,不符合專業責任,加上記者難事前定斷新聞事件的重要,如數千人的團體聚會亦隨時有事發生,有採訪價值,傳媒應盡可能出席,並加強措施保障安全,傳媒機構應加派人手,在現場互相照應,前綫盡量避免在衝突時走到最前,亦應掛上記者證以資識別。
資深記者雷子樂:任何程度、形式的「杯葛」採訪,等於一場「新聞界不合作運動」。要傳媒人作這樣的「新聞抗命」,影響資訊的自由流通,是須要有相當充足的理據去支持,方可行動。大前提應包括立足於為業界爭取更多的新聞自由,為採訪權益帶來更多保障,並且要在使用過其他方法也不成功後,方可作出這考慮。不過,若然某些活動根本是沒有新聞價值,難道真的值得我們用性命去換取?
記協主席岑倚蘭:杯葛採訪是十分嚴重,記協不能輕率號召業界杯葛採訪。記者的天職是採訪,杯葛採訪可能剝奪市民知情權,應由每個新聞機構衡量事件新聞價值和風險才作決定。
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記者負責採訪,不應遭暴力對待,保障其自身安全應放首位,若未能保證受訪團體的活動是和平進行,暫停採訪亦屬恰當合理。如藍絲帶集會,宣傳意味較大,沒有採訪必要,但若是集會涉及公眾安全及秩序問題,如佔中及反佔中者衝突等,則需要派記者在場記錄實況,前綫需衡量風險。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聲明:記者的職責就是於新聞現場客觀記錄及報道事件,絕不應因為報道內容不符活動參與者的期望,就成為暴力攻擊的對象。記者能夠自由及安全地採訪報導,正是保障了公眾知情權和新聞自由,這亦是香港非常重要的核心價值。而任何針對傳媒工作者的暴力攻擊,都是絕對不可以接受。
反思: 甚麼情況下應該以杯葛採訪爭取更大採訪自由?就今次記者遇襲事件,你是否贊成傳媒採取杯葛採訪行動?
載自2014年11月5日《星島日報》《S-file通識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