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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令下 政改方案袋住先?

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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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簡稱政改)最近引發社會上不同人士的討論,建制派認為香港人應該接受中央的旨令,實行中國式普選,以免繼續原地踏步;另一方面,反對人士卻認為香港人不應該「袋住先」,應該先和中央在選舉門檻問題上取得共識後,才談普選。兩個派別人士連月來爭持不下。

就在八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一致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正式為一七年特首普選落閘,亦意味着港人再沒有討論的餘地;反對派表明,抗爭如箭在弦。到底,這張票是否值得我們「袋住先」?

今日香港

主題:生活素質+法治和社會政治參與+身分和身分認同
探討問題(按教育局指引)
‧香港居民對不同層面的生活素質的優次有甚麼不同看法?
‧哪些方面的生活素質被視為最重要?哪些被視為最急切的需要?甚麼人可作出相關的決定?為甚麼?
‧香港居民對社會及政治事務的參與程度和形式受甚麼因素影響?他們的參與有甚麼意義?為甚麼他們會有不同的訴求?有關訴求帶來甚麼影響?
‧政府怎樣回應不同群體的訴求?政府的回應對香港的管治、維護法治精神和提升公民參與社會及政治事務有甚麼影響?為甚麼?
‧香港居民在何等程度上視自己為本地市民、國家公民和世界公民?他們的身分認同是如何形成的?在日常生活中,他們如何受到對自己身分認同的影響?

政改是甚麼?

香港政治改革可以追溯至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和英國就香港回歸事宜而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英國與中國在一九八四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中指出,當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歸中國以後,中國將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維持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而且五十年不變,並且指明香港人可以一人一票的選舉形式選出行政長官,以及立法會的議員組成。

雖然根據《基本法》中第四十五條、《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以及《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文件中已列出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但是由於文件中的用字較為模糊,故至今仍有爭議之處。



普選程序時間表

自回歸以來,政制改革該如何進行成為港人激烈討論的議題,因此二○○四年四月上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解釋了《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並作出了修改,正式確立了「政改五部曲」:

1.行政長官向人大提交報告,請人大決定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產生辦法是否須要進行修改;2014年7月15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向人大提交關於《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是否須要修改的報告,並同時發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公眾諮詢報告》。
2.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須要進行修改;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決定》),正式確定香港可以從二○一七年開始普選行政長官,並為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方案定下框架。
3.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議案,並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4.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及
5.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告人大,予以通過或備案。
資料來源:二○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網站

現時首兩部曲已完成,第三部曲隨即展開,即是議案須經由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普選有何爭議?

事實上,有不少港人不滿中央政府就普選行政長官設定了多個限制,門檻極高,港人就算能「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亦非真正的普選,因此有人指港人不應接受此方案。然而,政府卻指中央不可能不設門檻,更指港人應該知足,接受現有方案,並留待稍後再作修改。那麼,建制派和反對人士又各持何種立場呢?

普選框架
八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決定》中指出:
1.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
2.提委會產生辦法要按照原有選舉委員會,即維持一千二百人,由四大界別按比例組成;
3.提委會按民主程序產生二至三名候選人,以及每名候選人均須獲提委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4.香港依法落實一人一票選特首,具有重大意義。一旦政改不獲通過,一七年特首選舉會沿用上屆特首產生辦法。

反對人士指,由於提委會是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故屆時只會有約二十三萬名市民能以提委會委員身分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與現時合資格登記選民數目三百四十萬人相差甚遠,未能真正反映港人意願。

另外,有不少港人亦擔心提委會受到操縱和干擾,未能讓各候選人公平競爭出閘。

真普選的定義

政府一方認為,港人能夠透過「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特首已是真正普選。但反對人士卻指,真普選應該是從持有不同政治立場的候選人中選出特首,而非先讓提委會過濾了部分候選人,才讓港人在沒選擇之下投票。



必須愛國愛港?

政府及中央指明,特首並不能與中央人民政府持相反意見,而《決定》中更表明堅持特首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是一國兩制的基本要求。

然而,反對人士指出,現時中國政府實行一黨集權,對「黨即政府」一事仍存在極大爭議,愛國愛港應否等於愛黨?擔心將來選出來的特首成為中央及共產黨的傀儡。



應否「袋住先」?

政府及中央皆認為,普選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港人應先接受此方案,及後再慢慢修改。可是若然今次政改方案在立法會中得不到三分二的支持,不獲通過,則將沿用上屆特首的選舉方法,普選便要再次押後。

反對人士卻指明,當政改方案仍未完善,港人不應先接受,因為一旦接受方案,中央只會在原有框架內微調,亦即是反對人士提出「真普選」的要求將永遠不能實現。



小結

社會上建制派和反對人士各持己見,爭持不下。政府認為港人應先接受方案,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更指不是「袋住先」,而是「見好就收」,意味着儘管港人如何激烈反對,仍改變不了中央。但是,有反對團體指若中央執意推行假普選,將會以激烈手法抗爭,例如「佔領中環」和罷工罷課,逼使中央轉軚。繼續爭持不下的局面,只會令情況愈來愈壞,各方能否達到共識,是能否實現普選的關鍵因素。

相關概念:提名委員會(Nominating Committee)
前身為選舉委員會( Election Committee),是一個根據《基本法》設立的組織,但有別於選舉委員會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職責,提名委員會負責選出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再由港人以一人一票形式,在這數位候選人中選出行政長官。
八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決定》中指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將參考選舉委員會,人數為一千二百人,由四個界別組成:
第一界別:包括飲食界、商界、香港僱主聯合會、金融界等。
第二界別:包括會計界、教育界、工程界、法律界、資訊科技界等。
第三界別:包括勞工界、社會福利界、宗教界等。
第四界別: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的代表、鄉議局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



相關辭彙
‧基本法 Basic Law
‧公民權利 Civil rights
‧普選 Universal suffrage
‧公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
‧一人一票 One-man-one-vote
‧選舉權 Suffrage, voting rights
‧一國兩制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中英聯合聲明》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Mind Map 二○一七年行政長官選舉應否「袋住先」?



學習教材

向被選定的人 投神聖的一票?

資料回應題

細看以下漫畫及資料,然後回答問題。





資料
李飛表明對「佔領中環」是違法行動的立場,指人大常委會已充分考慮,如因為有些人威脅發動違法活動就屈服,只會換來更多、更大的違法活動。他理解到香港社會憂慮,一旦政改不獲通過,香港管治將會更困難。他表明,如果民意強大,始終有方法落實,「泛民主派中的大多數人是愛國愛港的,只要出於維護香港的根本利益,放下成見,就會見到,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落實普選,對他們來說,同樣是最好的選擇。」李飛希望那些持有不切實際想法的人能夠改其立場,加入愛國愛港陣營。
摘自2014年9月2日《星島日報》A2

多角度思考
1.根據漫畫及以上資料,分別歸納出支持及反對方案人士的立場。(6分)
2.你多大程度同意市民應利用公民抗命的方式,如佔領中環、罷工、罷課,來爭取市民心目中的真普選?(8分)

建議答題方向
1.
支持方案人士的立場:
‧香港政改問題不能一拖再拖;
‧香港人應把握機會,用一人一票的方式來實現普選;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不應反對中央的指示。
反對方案人士的立場:
‧強行通過現行方案,將來只能作微調,真普選願望永遠落空;
‧現時方案仍未能獲得普遍香港人接受,不能就此通過;
‧社會上仍存在很多爭議,應先解決所有爭議,社會取得共識才通過;
‧方案不是真普選,只是有篩選的普選,港人不能接受假普選。
2.
很大程度同意:
‧《基本法》表明港人有選舉的權利,我們應為自己的權益去爭取;
‧《基本法》亦表明港人有反映民意的權利,有集會和遊行的自由,因此港人有不滿時亦可透過這些方法表達訴求;
‧學生可透過參與社會運動而學習當公民;
‧港人有義務爭取真正的普選,並選出一個真正為香港的特首。
很大程度不同意:
‧香港不能凌駕於中央之上,因此就算抗爭,中央亦不會因而卻步;
‧激烈的抗爭只會造成社會不穩定,對香港的經濟、國際印象等都有壞影響;
‧倡議罷工會影響打工仔生計,不但影響他本身,更會影響其家人;
‧倡議罷課會影響學生學習和學校的運作。

延伸回應題

細閱以下資料,然後回答問題。

資料
北韓今天證實,國會「選舉」投票率接近百分之百,獲層峰認可的單一候選人在北韓各地的687個選區參選,在無對手競爭情況下當選。官方的北韓中央通信社(KCNA)說:「根據得到的選舉結果,這場選舉共有99.97%登記選民參與投票。」在9日的選舉中,無人挑戰的候選人都獲得「100%選票」。中央通信社說,這個事實證明了「所有選民(對政府)的絕對支持與信任」。北韓最高人民會議(Supreme People's Assembly)有如橡皮圖章,國會選舉完全照劇本演出。最高領導人金正恩是當選人之一,他在自己選區的表現引人注目,贏得100%選票。   
北韓國會選舉每5年舉行一次,這次的投票率事實上還略低於2009年,當時投票率為99.98%。每個選區都只有一名國家批准的候選人,在受到嚴密監控的投票所,選民只能在選票中蓋上「贊成」。
摘自2014年3月11 日《法新社》

多角度思考
1.資料中北韓的選舉是否實現了普選精神?(4分)
2.如果資料中的情況發生於香港,會對香港社會造成甚麼問題?(8分)

建議答題方向
1.北韓確實舉辦了一場選舉,但由於門檻極高,基本上只有一部分內定人士合乎資格參選,再加上投票區受到嚴密監控,選民只能在選票上蓋上「贊成」。因此,北韓雖然舉行了一次普選,卻並非真正的普選,勝出的人亦不能反映民意。
2.可能造成的影響:
‧不能真正反映香港民意;
‧港人亦不能透過選票表達意願;
‧情況可能會愈變愈壞,只有合乎中央心水的人才敢參與選舉;
‧為了能成為特首,貪污、舞弊的情況可能愈來愈嚴重;
‧選出來的特首可能成為傀儡,只聽從中央意見而漠視民意;
‧特首由「一人一票」選出,被認為有認受性,可能凌駕立法會,可為所欲為。

參考資料
網頁
‧《二零一七年行政長官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
http://www.2017.gov.hk/tc/home/index.html
‧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和平佔中信念書
http://oclp.hk/index.php?route=occupy/book_detail&book_id=10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促香港落實真普選
http://www.hkhrm.org.hk/resource/ngopr12.3.13.docx

載自2014年9月24日《星島日報》《S-file通識大全》

文:Venus 圖:星島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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