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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應該待外傭如家庭一分子嗎?

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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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口語溝通練習

討論題目
不少人聘請外籍傭工留宿處理家務、看顧老幼,現時全港的外傭數字約為三十三萬。香港家庭對外傭倚重,並長期共居一室,有人認為除主僕關係外,僱主亦應該待外傭如家庭一分子。試談談你的看法。

資料一
大批外籍家庭傭工,由灣仔修頓球場出發,遊行到警察總部及政府總部集會,向警方遞信,抗議一名印傭懷疑被僱主虐待受傷。有協助外傭的組織聲稱,每年都收到過千宗外傭投訴受到僱主不合理對待,包括要在廁所睡覺。有外傭指,這宗印傭懷疑被虐,僱主和中介公司都有責任,希望政府嚴懲。亦有外傭說,她們用心照料僱主家庭,希望僱主當她們是家人。
資料摘自2014年1月19日《商業電台》網上新聞

資料二
自由黨稱近日每天均接到數名僱主來電,投訴外傭故意曠工、搣傷少主、破壞家器等「博炒」。該黨於上月至本月期間,電話訪問逾三千名外傭僱主,逾四成受訪僱主指外傭曾在合約期間離職,亦有四成僱主曾遭遇外傭故意「博炒」。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李鎮強表示,有僱主曾遭外傭偷去三十萬元,另聘外傭則非禮其兩幼子, 隨後聘請的多名外傭均利用其住址向財務公司借錢,之後「博炒」逃避欠款,令一家飽受追債電話滋擾。關注組另一召集人徐曉彤稱,政府頻頻加外傭人工,卻沒有增加保障僱主的措施。
資料摘自2013年10月7日《星島日報》A10

小組討論
試以5人為一組,準備時間10分鐘,每個同學輪流發言1分鐘,然後全組的討論時間為10 分鐘。

討論點
.從實際生活考慮(如同居一室、工作安排等),怎樣才是較佳的相處方法?
.對外傭過於嚴苛或過於親暱有可能會衍生甚麼問題?
.有甚麼方法可保障傭主及外傭雙方?

論點參考
她是丟下自己的兒子來照顧我們孩子的,怎能不好好對人呢?工作了十二年,我們從沒有罵過她一句,也不許子女對姐姐不禮貌。我認為教授尊重的第一課,就是從家中開始。我們沒有安裝閉路電視,我相信只要善待姐姐,她便不會對你的孩子做些甚麼。如果對姐姐不好的話,即使有了閉路電視,她也有機會十倍奉還,防人不如律己。
專欄作家 曾錦強

香港今日有超過三十萬印、菲、泰家傭,偶有糾紛,但通常相安無事。有僱主刻薄寡恩,也有家傭虐待少主,但家傭近幾十年已成為香港社會肌理,是香港家庭一分子。
專欄作家 徐詠璇

外傭偷懶或其他負面新聞亦時有聽聞,但僱主自己也作為打工仔,理應明白打工的心態和苦況。希望這些僱主能將心比己,設身處地體恤自己的家傭,待他們好一點。
香港電視主席 王維基

觀點舉隅
甲同學:外傭離鄉別井來到香港打工,不像我們下班後便可回家和家人吃飯、看電視,可能每兩年才可回家數天與家人團聚,難免思念家人;因此若我們好好對待他們,視他們為家庭的一分子,他們情緒會比較好過,自然更投入工作,更加盡心盡力打理好家務事。
乙同學:虐待傭人絕對不能姑息,尊重亦非常重要,然而我始終認為傭人不等於家人。曾經有外傭因為希望賺取代通知金和機票的金額,故意作出「博炒」行為,例如虐待長者或少主,然後再利用法律漏洞,轉換新工。將傭人視如家人,主僕界綫可能會模糊,未能有效下達工作指令。我覺得傭主應該讓傭人知道自己是受聘者,不敢做出過分行為,雙方應保持互相尊重但不過分親密的僱傭關係。

小貼士
小組討論並非辯論,毋須以駁倒對手爭取勝利為目標。反之,同學們應盡量嘗試在討論中與其他同學獲到共識。如本題目為「視外傭為家庭成員」,同學們不應一面倒表達「應該」或是「不應該」,因為此事並無「絕對應該」或是「絕對不應該」,反而應先就「視外傭為家庭成員」的利弊作出闡述,從而在討論中作出取捨,最後得到共識。

文:V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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