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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小精奇的閃小說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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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生活愈來愈急速,有時實在沒有耐性好好讀一本書。特別是小說,着重人物刻畫和情節發展,建構世界時少不免需要一定的篇幅支撐。不過,有一類稱為「閃小說」(FlashFiction)的作品,好像閃光一樣乍現眼前,在視網膜上留下殘影,常令人掩卷沉思,做到言簡意賅的效果。閃小說篇幅特別短,讀者分分鐘就可以讀完,但內容精奇,結局常常出人意料。今期《S-File》就和大家談談閃小說的特別之處和敍事技巧,各位同學讀畢後不妨動手創作。

 

奇——歐.亨利式結局

閃小說因字數的限制,難以作長篇鋪墊,作者敍事策略亦因而改變。大家寫作慣用首尾呼應,其實有時亦可試試新方法,例如一個出人意表的結局。最著名的例子是「情理之內,意料之外」的歐.亨利式結局。歐.亨利(O.Henry)利用日常生活的巧合或反常,寫出反轉的結局,往往令讀者感到驚奇,製造閱讀趣味。他是十九末的美國作家,譽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家之一,作品以出人意料的結局見稱,經典作有《項鏈》、《聖賢的禮物》、《最後一片葉子》等,皆以最後一句出奇制勝,打動讀者。為了在極短篇幅中留住讀者,精心處理的結局便是閃小說十分顯眼的特色。例如《錢包在我這》(佚名)寫男人注意到一個老人緊跟着他,懷疑老人想向他討錢。走着走着,男人終於忍不住開口說道:「沒有錢,要飯的。」老人笑道:「我知道你沒有錢,錢包在我這。」原來老人是想送還銀包的好人。這種由誤會引起的結局反轉,是閃小說的常用手法。同學不妨讀讀這些有趣的奇思妙想,學習寫出令人結局。

短——小小篇幅意味深長

平日同學考試作文或會為「不夠字數」而煩惱,但要把文章寫得短小而精巧,其實難度更高。「閃小說」是一種比短篇小說,乃至微型小說(約一千五百字以內的文體)更短的文體,除了具備一般小說的元素,例如時空、人物、情節等要素外,更加強調精巧、新奇和趣味性,達到以小見大的效果。一般而言,華語創作圈普遍共識為「六百字以內」,例如新加坡作家協會會長希尼爾就認為「以三百字內為佳,六百字內為限」。但實際寫作中,閃小說沒有嚴格的字數限制,大前提是不要因為字數而損害作品的完整性。不過,亦有些作品可把內容壓縮至一百字以內,稱為「百字小說」,其中也不乏佳作。美國資深出版人斯蒂夫.莫斯(SteveMoss)更曾舉辦一個僅限五十五字(英語單詞)的小說獎,因為參與者眾,讀者反應熱烈,因此其後每年都舉辦賽事,把閃小說發揚光大。

閃小說之短,更誇張的可數外國已流行了一段時間的「六字小說(Six-WordStory)」,例如諾貝爾文學獎作家海明威寫道「Forsale:babyshoes,neverworn(出售:嬰兒鞋,未穿過。)」短短六字令讀者產生聯想,自行補完一個傷心的故事,真正做到言簡意賅,意味深長。

 

精——減法的藝術

我們寫作有時會落入「貪多務得」的陷阱,想把一切覺得有趣的東西寫進文章,不但削弱中心思想,有時甚至變成離題之作。因此,寫閃小說是個十分有效的練習,因為篇幅短,能容納的內容不多,若構思太複雜,便會畫蛇添足,失了極短篇的乾脆利落。寫作閃小說時,取材要「精」,通常只寫單一的畫面或鏡頭,有時甚至簡單如一個概念而成的場景也可成篇,例如內地作家唐光源的〈上帝的眼淚〉:「他向上帝祈福。上帝說,生命和金錢,你只能選其一。他沉默了許久,說,我要金錢。上帝冷笑,說,你命都沒有了,要錢何用?他說,我妻病危,錢可救她一命。上帝流淚了。」作者寫「他」和上帝的對話,從「錢與生命」的概念出發,利用一般人對「貪財奴」的認知,結局反轉寫主角其實是為了救病妻而放棄生命,表現夫妻間的偉大之愛。作者僅用七十八字,就寫出豐富的意涵。仔細一讀,較之一般小說,文中省去了諸多小節。讀者甚至不知道「他」是甚麼人、妻子所患何病、兩人有甚麼特別經歷等等,因為作者挑選了最有力的片段,寫丈夫為救病妻放棄生命的抉擇,便足以在有限的篇幅中,表達深刻的愛意。引用法國大文豪巴爾扎克所說「藝術就是用最小的面積,驚人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閃小說就是一種「減法」的藝術。

閃小說的發展

華語世界閃小說的興起,源自2008年始,內地一些大型網站所發起的數個徵文比賽。由於比賽特色是以手機閱讀為主,因此篇幅不能多。一篇故事最好是手機屏幕能容納的長度,讀者不用滑動手機,分分鐘讀完,是一種十分便捷的娛樂方式。後來經過各地作者、編輯和評論家如程思良、司馬攻、黃孟文等人的大力倡導,「閃小說」慢慢在小說界取得成果。隨着閃小說的作品質素日漸提升,慢慢從娛樂走向文學。除了中國內地和香港外,閃小說亦盛行於東南亞華語創作圈,如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是近年來炙手可熱的超新星。各地有不少善於此道的好手,如泰國的曾心、新加坡的希尼爾、內地的蔡中鋒和香港的徐振邦等等,他們的故事大多是描摹世間變化、批判社會不公、闡發人情倫理等主題,通常是現代日常生活的一個片段和小細節,所敍之事一般是基於現實的世界觀發展。

古代也有閃小說?

據內地閃小說倡導者、中國閃小說學會會長程思良考證,華語世界中「閃小說」之名可追溯至1992年內地作家云弓譯自詹姆斯.湯馬士的《閃小說》(FlashFiction),裏面提到閃小說是作者「心靈的閃電」,特點是篇幅短小、內容「以小見大」、令讀者讀得輕鬆,使後來華語世界的閃小說作者基本沿用這套說法寫作。

從先秦寓言到明清小說

不過,「閃小說」的名字雖然譯自西方,但這種短小精悍的文體卻不是單純的舶來品。據一些學者研究,閃小說的原型最早可追溯至先秦寓言,例如《莊子.庖丁解牛》借廚子劏牛的故事講養生之道、《韓非子.守株待兔》借宋國農夫等待兔子撞樹的故事,提醒人不能坐吃山空。這些經典都是「用幾百字敍述一個完整故事和人物的完整行為」(文化傳播學院教授劉海濤語)。後來亦有魏晉時期的筆記小說,例如《世說新語》中〈任誕篇〉:「阮籍當葬母,蒸一肥豚,飲酒二斗,然後臨訣,直言『窮矣!』都得一號,因吐血,廢頓良久」,記阮籍不守孝禮服喪,而心中孝母的故事;又如《搜神記》的〈卷一〉寫「有人入焦山七年,老君與之木鑽,使穿一盤石,石厚五尺,曰:『此石穿;當得道。』積四十年,石穿,遂得神仙丹訣。」記錄有人在山中以木鑽穿石而得道的神話;亦有更為人熟知明清時期的《聊齋志異》,以極短篇幅寫民間的趣怪故事,如〈義鼠〉、〈丐僧〉、〈閻羅〉等名篇皆是僅數百字的獨立故事。誠然,文言文本身極其精煉的語言特色是這些極短篇小說的要素之一。另一方面,與「閃小說」的共通之處是作者捨棄枝節,截取事件重要細節的敍事手法。因為只有捕捉大情大理當中的關鍵片段,才能將豐富的意涵壓縮到數百字的篇幅,達到以小見大。

文:盧家彥 圖:星島圖片庫、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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