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談兒童的遊戲權利
2022.04.25公民視野
公民視點
談起兒童權利,我們第一時間都會想起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當中我們比較常聽到的是兒童的生命權(第6條),以及受教育的權利(第28條),但當中有一些權利,可能是我們比較少留意的。今天就想和大家談談一項香港兒童比較剝削得嚴重的權利,就是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所載的︰兒童遊戲權利。
遊戲活動浪費時間?
那麼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的內容是甚麼呢?該條文共有兩款︰
1.締約國確認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2.締約國應尊重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權利,並應鼓勵提供從事文化、藝術、娛樂和休閒活動的適當和均等的機會。
以現時香港的情況而言,兒童大部分課後時間還是被家課佔用,還有是因為對升學有幫助,所餘時間家長則會安排一些文化藝術課程,例如去學樂器、跳舞、畫畫班等等。先不論學習的動機如何,但今天香港的兒童還是有充足的機會去接觸不同的文化及藝術。但在另一方面,家長是普遍較為抗拒遊戲和娛樂活動,甚至一聽到就會覺得是浪費時間。
遊戲過程獲益良多
但事實是否如此呢?我們其實不應該將遊戲和學習二分。到學校或培訓班固然是學習,但其實遊戲亦是兒童的一個學習過程。對兒童來說,遊戲可以說對他們有更全面發展。首先是兒童可以在遊戲感到快樂,釋放壓力及焦慮;第二是兒童通過遊戲可以加強對自己及外界的認知,加強他們思考;第三是在遊戲中,兒童往往要解決一些問題以達到目標,這種經歷有助他們發展解難的能力,使他們往後面對問題時更有自信。
為了推廣兒童遊戲權利,荃灣青年商會由2017年起,到今年已經第六年舉辦旗艦活動「遊戲權利你有say」。通過不同類型的活動包括講座、比賽、表演、嘉年華等等,希望讓更多家長明白到遊戲對兒童成長的重要,並希望提倡兒童每日最少要有一小時遊戲時間,希望家長在這段時間也能陪伴左右,除了對兒童發展有幫助外,也可進一步提升親子關係。
公民思考
香港人的壓力很大,一般都面對工時過長的問題,難以平衡生活及工作。相信作為家長,我們都不希望下一代都面對同樣問題。到底我們該如何幫助下一代,以避免此一情況呢?以下提供一些問題,供大家思考:
‧我們如何在香港的處境下,為兒童安排適合的遊戲呢?
‧作為家長,可如何在兒童的遊戲和學習間作出平衡?
‧不同持份者應作出怎樣的行動,去確保和發展兒童的遊戲權利?
公民素養
公民參與是重要的公民素養之一。這要求我們多關心社會上有需要群體的情況,並參與改進的過程。在此角度下,針對香港家長和兒童面對的難題,如果你們都有同樣想法,那不妨由關注兒童的遊戲權利開始,讓我們的下一代可以最少每天有一小時的遊戲時間。其實在陪伴他們遊戲時,同樣也是讓家長能夠放鬆的時間,對大人兒童身心都有益,何樂而不為?
載自2022年4月25日《S-file公民科/通識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