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立法會議員職責重點 法例訂立程序須知
2021.12.13焦點議題
立法會換屆選舉快將舉行,選出的議員究竟與我們的社會有甚麼關係?選舉消息為甚麼會吸引大眾關注?立法會議員的職責重點之一,關係到香港法例的訂立,而每一條法例的落實對於文明社會的發展都具有影響力,同學不妨趁選舉在即,了解議員們在一條法例的產生過程中擔任的角色。
新聞資訊摘錄
立法會三讀通過電檢條例修訂
立法會來到最後一日會期,大會三讀通過《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電檢條例修訂草案明文規定,電影檢查員必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危害國家安全。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指,潛藏在電影中的危害國家安全意識不容忽視,她批評電影《十年》充斥對國家和普通話的仇恨,販賣恐中、仇中意識,並煽動港獨,2016年有政黨在多區放映,但當時並無法例能夠規管,她贊成今次修例。
修訂訂明,如上訴個案涉及國家安全事務,審核委員會不會處理。其他修訂包括對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施加較重罰則,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三年、罰款100萬元。
資料來源:摘自2021年10月27日《星島日報》
陳家強冀議員助解決民生問題
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19日舉行投票日,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本身是選委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前局長陳家強批評,立法會過去的政治討論層次低,流於叫口號爭選票,期望完善選舉制度後,議員日後能負起責任,解決長遠民生問題。
陳家強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提到,過去在本港所謂的民主選舉制度下,立法會的政治討論相當低層次,部分議員只為爭取選票而「嗌口號」。他期望改變選舉制度後,立法會能成為推動有效施政的地方,議員不能僅批評官員不做事,應與官員合作,負起責任,解決長遠的民生問題,他同時也期望政府能夠「爭氣」。
資料來源:摘自2021年 11月20 日《星島日報》
香港每一條法例的訂立,必須經由立法會三讀通過。在包括「三讀」的立法程序中,立法會議員的角色「老是常出現」;通過「追縱」他們的出場情況,就可以了解香港特區政府的立法程序。
重點認知
香港的法例是怎樣產生?留心「議員出沒」自然一清二楚。
◆議員出沒注意①◆
法例產生由零開始,首先由立法會議員或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草擬的法例,即「法案」,將之登在憲報,讓公眾人士知悉有關「法案」,然後,立法會就可以展開立法的三讀程序。
第一讀,非常簡單快捷,就是由立法會秘書讀出「法案」的名稱。就此而矣。
◆議員出沒注意②◆
提交「法案」的議員(或者官員)在議會負責解釋立法的目的。如果有需要,就交給另外成立的法案委員會詳細研究;委員會的成員固然包括立法會的議員,但「法案」的相關人士或專業團體,亦有機會被邀請出席會議發表他們的意見。
◆議員出沒注意③◆
委員會完成對「法案」的研究後,會作出報告,議員們就會辯論「法案」,指出自己贊成或反對「法案」的原因。當這個二讀辯論完畢後,就開始進行表決,如果「法案」被否決,立法的程序就此結束;相反,「法案」若得過半數議員贊成,就此通過。
◆議員出沒注意④◆
當「法案」二讀通過,此時,議員和官員可以提出修改「法案」的建議,每條條文和修改的建議也需要經過表決。這個程序完成後,提交「法案」的議員或官員便要向立法會作出報告,議員們就要表決是否採納報告。當下,議員可以再次發言表達意見。與會議員表決後,若不贊成的比數較多,立法程序結束;相反,「法案」三讀獲得通過。
小結
當立法會主席宣布「法案」獲得通過,法例誕生,不過,程序上仍要根據《基本法》由政府將法例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並由行政長官簽署和刊登憲報,才正式成為法律。
知多點
誰有執法權?
法例訂立後,亦需要得到有效執法才能讓香港成為一個法治社會,同學知不知道在香港有哪些機構可以有執法權?
‧同學比較熟悉的包括:警務處、消防處、入境事務處、海關和懲教署。
‧熟悉程度一般:勞工處、食環署、廉政公署、漁農署、禁煙辦和屋宇署。
‧較少人知悉的:證監會和競爭事務委員會。
學習教材
資料回應題
細閱以下資料,然後回答問題。
資料A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若野豬慣常到市區覓食,其野生習性基本上已改變,不論野豬有否傷人,已對市民構成危險。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梁肇輝表示,將現時的禁餵區擴大至其他黑點,正研究相關技術和法律問題,並盡快將修訂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梁強調,野豬若在郊野環境,沒有對人構成滋擾或安全威脅,是屬於大自然的一部分,當局不會干擾,惟有野豬常在市區出沒,習慣被人餵飼,也不怕人,政府須果斷處理。
資料來源:摘自2021年11月28日《政府新聞網》
資料B 香港回歸後至今,曾經有五次釋法:
1.香港的司法制度包括以下哪幾項?(1分)
(1)調查 (2)檢控 (3)執法 (4)審訊
A.(1)、(2)、(3) B. 只有(4) C.(2)和(4) D. 全部皆是
2.根據資料A,政府官員如果想立某條法例,可以怎樣做?試簡述有關程序。(2分)
3.根據資料B,舉例說明「釋法」對香港社會有何意義。(6分)
建議答題方向
1.D
2.官員想就野豬的「禁餵區擴大至其他黑點」一事立法,以保障市民安全。他們可向立法會提交草擬的法例(「法案」),經立法會議員審議,期間經過辯論、修改和表決,最後若成功三讀通過,便可以正式成為法例。
3.綜觀五次的釋法,往往在社會出現爭議或預計會引起更重大問題之時,人大對《基本法》的解釋就能一鎚定音,給予方向,平息爭議。第一次釋法是因為預計終院的宣判會對香港未來帶來嚴重的人口壓力,第二和第三次釋法就平息了社會上不同的爭議。
學習工具
立法權責 議題本質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享有立法權。這個權利體現於香港法例的產生。經由市民投票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可以草擬法例、然後辯論、修改,又可以將之否決,或投票表決使其通過。每個環節都可以見到「一國兩制」下香港的自主性。
關鍵詞
‧三讀 Third Reading
‧法案 Bill
‧憲報 Gazette
‧聯合執法 Joint operation
‧檢控 Prosecution
‧解釋基本法 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
參考資料
‧立法會小百科
https://www.legco.gov.hk/education/chinese/resources/teach_sheets.html
載自2021年12月13日《S-file公民科/通識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