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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師生違《國歌法》可報警處理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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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歌條例》生效,教育局昨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要求中小學須在元旦日、特區成立日及國慶日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當局亦列明學校對師生不尊重國歌行為的處理,校方須立即制止,若未能處理可考慮報警;教師如故意在學生面前侮辱國歌,當局會以專業失德個案處理,最嚴重是取消其教師註冊。當局強調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在校內舉行升旗禮及奏唱國歌,有助推動國民教育、加強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

課題研習

1.翻閱報章,了解《國歌條例》及相關通告的內容。

2.小組討論,學校舉行升旗禮及奏唱國歌,試分析多大程度上提升學生的國民身分認同,並述理據。

3.師生在校內有不尊重國歌行為,你認為學校應否報警處理?試從法治、教育及管理等角度,解釋你的看法。

參考資料


.《國歌條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A405.pdf

.《義勇軍進行曲》——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hk/義勇軍進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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