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 ‧教育電子報 ‧工作紙下載

戴耀廷陳健民囚16個月 朱耀明緩刑

2019.04.25
20978 20978

九名參與「佔領中環」運動的人士,就煽惑公眾妨擾等共六項罪名昨判刑,兩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十六個月;朱耀明等另外三人被判監但獲准緩刑。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則各判監八個月。公民黨議員陳淑荘因須進行腦部手術,押後至六月十日判刑。法官陳仲衡判刑指,在任何自由社會,個人言論自由必受規限,旨在防止社會出現混亂、預防罪案和保障他人權利;自由社會的人,享有無限大的言論自由,這說法必然錯誤。

課題研習

1.翻閱報章,了解是次判刑的詳情。

2.小組討論,分析今次判刑對本港政治發展帶來甚麼影響。

3.法官在判詞中提到「個人言論自由並非『無限大』」,你同意這個說法嗎?解釋你的答案。

參考資料

.佔領行動(雨傘革命)──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hk/雨傘革命

.言論自由──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hk/言論自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