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擴闊藥物名冊有何重要性?
2019.04.03通識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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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提出額外增撥四億元,以擴闊藥物名冊,醫管局預計今個月起,把共計十九種藥物納入藥物名冊,當中八種包括糖尿病、癌症和罕見病藥物,從安全網或自費藥物轉為專用藥物,另外十一種包括治療慢性病和丙型肝炎等,擴大其治療組別的臨牀應用,預計逾五萬病人受惠。
相關概念:生存權利
生存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一旦失去生命,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成為空談,《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列明,「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因此無端殺害他人,或以威脅、恐嚇、虐待、折磨等行為傷害他人至死,都被視為剝奪生存權利,在大多數國家地區都將這些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一旦罪成將面臨嚴懲,可見保障生存權是普世價值。
然而,不少罕見病患者因他們的藥物未納入藥物名冊資助範疇,須自行支付大量金錢購買藥物,對他們來說是沉重負擔,更可能因負擔不起適當治療藥物而造成生命危險,剝奪他們的生存權利。不同種類的罕見病患者,建議藥物名冊委員會把他們的常用藥列入名冊內,以幫助他們維持生命。
把某種藥物納入藥物名冊,代表該藥物是醫管局轄下所有醫院的可處方藥物。名冊內包括只收取標準費用的藥物,以及病人須自費購買的昂貴藥物,而醫院可因應緊急情況,採用名冊外的新藥物,確保病人可公平地獲處方具成本效益、安全和有效的藥物。
你是否贊成當局將所有罕見病藥物納入藥物名冊,以減輕患者藥費負擔?
載自2019年4月3日《S-file通識大全》
文:袁嘉詠 圖:星島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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