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致光︰購領展物業建社福設施機會近零
2019.03.01《財政預算案》預留二百億元購買六十組非住宅物業,提供一百三十項社福設施,設立長者鄰舍中心、日間幼兒中心等,預計在三年內完成。對於有指政府斥資(1)「入市」變相推高非住宅物業市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解釋,購入總樓面面積接近四萬平方米,佔全港商用樓面面積只有約百分之零點一,相信對私人市場影響非常輕微(2),更指「在領展買地方的可能性接近零」。
字詞解釋
(1)斥資:出錢,通常指大面額的金錢。
(2)輕微:輕細、細微。
文化知識
古代房屋類型
《財政預算案》預留二百億元購買六十組非住宅物業,總樓面面積接近四萬平方米,提供一百三十項社福設施。中國古代建築不止一種,「物業」類型頗為多樣,而且古代對居所的稱呼相當講究,各有大小、用途、對象之別。
本來大型的房屋都叫作「宮」,後來「宮」成為皇帝的專利,例如唐代大明宮。現代常說的「樓」,在古代是指兩層以上的建築,故有「重層曰樓」之說。大家較為熟悉的有岳陽樓、黃鶴樓等,甚至有文章、詩詞以此為題。「閣」則是指四周設欄杆迴廊的樓,與樓近似,但較小巧,供人遠眺、遊憩、藏書或供佛之用,如滕王閣。
另一方面,面積較小的「物業」,也有專用名稱,如「室」予人的感覺很細,但在上古時已算是房屋,《詩經.小雅.斯干》云:「築室百堵,西南其戶。」「軒」最初的字義是有帷幕的車子,供貴族乘坐;後來有些長廊或小室模仿其形狀而建築,亦稱為軒;較為特別的是,有時候也是廁所的別稱,如「軒廁」。至於現代人亦有使用「苑」來命名樓房居所,但「苑」在古代並不是人居住的地方,是養禽獸植林木的地方,多指帝王的花園,如鹿苑、御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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