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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電子煙草案下周提交立會

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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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周三將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電子煙和加熱煙等產品,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六個月和罰款五萬元。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阮慧賢表示,若獲立法會通過,將在憲報刊登當日起六個月後生效,首三個月海關對入境旅客會寬鬆處理,初步參考新加坡設置收集箱,讓旅客入境時丟棄。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對建議感到高興,冀立法會盡快審議及通過有關法案。

課題研習

1.翻閱新聞,了解修訂條例草案禁電子煙詳情。

2.小組討論,新例生效初期,海關對入境旅客寬鬆執法,試分析這做法是否恰當。

3.政府對電子煙由傾向立法監管改為全面禁止,試探討當中可能涉及的考量。

參考資料

.香港控煙法例──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
http://www.smokefree.hk/tc/content/web.do?page=Ordinances

.電子煙──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hk/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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