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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政府要全面禁止電子煙?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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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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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發表本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全面禁止入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電子煙、加熱煙及其他新興煙草產品,並將於今個立法年度提出修例建議。電子煙正式名稱為電子霧化器,以電池供電驅動,通過加熱「煙彈」中的電子液體產生「蒸氣」,因毋須燃燒而不會產生焦油及二手煙,被一些煙民視為傳統香煙的代替品,幫助戒煙,是近年新興的產品。



相關概念:公共衞生

政府出於公共衞生的考慮而禁電子煙。電子煙主要成分包括丙烯乙二醇、甘油及致癌物質如乙醛、甲醛等,部分更有尼古丁,其釋放物亦含有毒化學物質,損害健康。為保障市民健康,減少公共醫療開支,政府有需要規管或禁止電子煙。現時全球已有十三個國家全面禁止電子煙,如新加坡、泰國、巴西等,可見此乃國際趨勢。

電子煙近年大受青少年歡迎。與傳統香煙相比,電子煙價格較便宜,味道眾多,有水果味、汽水味及紅酒味等,包裝亦多元化,除了香煙形狀外,也有日常用品形狀,如鋼筆、USB等。商人將電子煙包裝為潮流玩意,在社交平台上撰文推介,並植入廣告軟性推銷,外國更流行利用電子煙作花式煙圈表演,以收宣傳成效。

青少年未了解電子煙禍害,易受潮流吸引而吸食,對健康造成負面影響。政府表示,青少年健康是首要考慮,故決定全面禁止電子煙,防微杜漸,而非較早前提議的立法規管。

傳統香煙與電子煙一樣會損害健康,是否也應該全面禁止?

載自2018年10月22日《S-file通識大全》

文:吳政怡 圖:星島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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