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植入式廣告 大勢所趨? 宣傳規管須重新審視
2018.04.18本港電視台的頒獎典禮出現植入式廣告,觀眾覺得低格調。但外國和內地的電視節目早有植入式廣告,藉此增加收入,香港一直有所限制。通訊事務管理局上月公布就植入式廣告放寬事宜,舉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植入式廣告似乎是大勢所趨,能為電視台帶來龐大利潤,不過此舉會否影響觀眾的觀賞經驗,要視乎規管到甚麼程度。
時事解碼
今日香港
新聞摘錄
資料一
近年不少電視節目均有植入式廣告,通訊事務管理局就放寬免費電視間接宣傳的規管制度,昨日起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
通訊局諮詢文件建議,除新聞、時事、兒童、教育、宗教儀式或其他崇拜節目外,容許播出間接宣傳;准許時事節目有償地播出植入式廣告,惟持牌機構須小心選擇贊助商,以維護節目的公信力和完整性;取消現行禁止節目在無償情況下,過分突出所提及的商品服務的規定。局方亦建議豁免外購節目和直接轉播頻道間接宣傳規定,惟持牌機構不能藉此取得酬勞。
摘自2018年3月29日《頭條日報》
資料二
當局有意為本地電視節目播放植入式廣告鬆綁,連同早前建議放寬針對免費電視台的持股限制,方便近年艱苦經營的電視業開源,希望有助重振這個創意行業對經濟、就業和大眾文化的貢獻。⋯⋯至於要求植入式廣告不能太突兀,以免破壞觀賞經驗,相信廣告商亦會認同,以免觀眾反感,產生反宣傳的效果。
摘自2018年3月31日《星島日報》
資料三
植入式廣告在內地行之已久,例如真人騷《爸爸去哪兒》,由節目開始,便由主持人宣布節目由誰贊助,每在拍用餐鏡頭,星爸會取出某牌子的潔手液替星二代洗手;年幼的星二代睡前會在鏡頭前飲贊助商的鮮奶,毫不突兀。
植入式廣告增加電視台廣告收入,從而可加大製作費,觀眾有好節目看之外,也可增強本地製作的競爭力。現在常聽到觀眾讚嘆其他地區的製作如何捨得花費,令人大開眼界,皆因有植入式廣告,那已經成為一個潮流,我們不要再故步自封。
摘自2018年4月6日《晴報》
觀點與角度
通訊局新任主席譚允芝:通訊局去年向公眾調查時,發現普遍公眾對植入式廣告不反感。由於近年新媒體湧現,令持牌電視台面對更激烈競爭,故此當局希望通過檢討宣傳限制,為持牌電視台爭取更佳營商環境。
無綫電視主席陳國強:外購的節目如足球比賽,無論運動員的球衣,球場旁邊,都已有大量廣告,而外購的綜藝節目亦於背景有廣告。買回來的電視劇都有植入廣告,我們就可以播放,為甚麼我們本地製作就一些空間都沒有給我們,我們的生存機會都沒有了。
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局方沒有明確訂下界綫,如十五分鐘內展示多少次產品就違例,故底綫由觀眾決定,而當中的植入式廣告展示手法亦靠創作人創意、手法是否屬「高技巧」,會否令觀眾反感等。
星島社評:當局過去嚴限電視節目加插植入式廣告,一來不認同這種不知不覺間向觀眾「洗腦」的宣傳方式,二來擔心一些植入式廣告會破壞節目的完整性,導致不良觀賞經驗。但是,今天電視台的外購劇集和節目,不少都含有植入式廣告,港府不可能禁止外購劇集含植入式廣告,本地電視台難免要求一視同仁。
思考題
節目加插植入式廣告會帶來甚麼影響? (6分)
建議答題方向
節目製作需要一定成本,如果製作成本增加,在拍攝方面可以得到較好的條件,而植入式廣告是其中一個增加收入的來源。外國的劇集,如韓劇,主角的衣着打扮和家居裝飾,很多都是植入廣告,還可對品牌開拓新市場有正面影響。至於會否造成洗腦,惹人反感,視乎能否做到與劇情無縫接合,電視台又會否因應廣告商要求而更改劇情,妨礙創作自由。
載自2018年4月18日《S-file通識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