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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否擁有槍械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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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你贊成容許民眾擁有槍械,保護自己嗎?

資料一
    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摘自《孟子.離婁上》
語譯:
      君主能行仁,那下面的人就不會有不仁;君主能行義,那下面的人就不會有不義;君主能正直,那下面的人就沒有不正直。只要能糾正君主的心,國家就安定了。

資料二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
摘自《荀子.性惡》
語譯:
      人的本性是邪惡的,那些善良的行為都是人為的。人的本性,一生下來就喜歡錢財的心理,順從這種人性,搶掠爭奪就會出現,而推辭謙讓就會消失;一生下來就有妒忌憎恨的心理,順從這種人性,殘殺陷害就會出現,而忠誠守信就會消失;一生下來就有耳朵、眼睛的貪慾,有喜歡音樂、美色的本能,順從這種人性,淫蕩混亂就出現,而禮義法度就會消失。

資料三
      楚莊王在春秋戰國的時代,算是一個了不起的明主,他答覆潘黨說:「非爾所知也」,這個道理你不懂啊!「夫文止戈為武」,從文字上看,「武」是「止」、「戈」兩個字合攏而成的,上面是「戈」,下面是「止」,意思是說,一個壞人,不服教化,想用戰爭來侵略別人,危害世界,那我們只好用戰爭來處理,以戰止戰,目的是用戰爭來阻止戰爭。
摘自南懷瑾《老子他說》

小組討論
以5人為一組,準備時間10分鐘,全組的討論時間為15分鐘,每位同學設有1分鐘首輪發言時間。

討論點
‧民眾擁有槍械有甚麼好處?有甚麼壞處?
‧個人自由的界綫應該定在哪裏?
‧政府和人民的關係是甚麼?

論點參考
美國官員帕克斯頓(Ken Paxton)
      你知道,教堂一直都有槍擊事件發生。這種事情還會再發生。所以教堂裏應該有專業保安,或者至少讓某些教友、教會武裝起來,當同樣的事情再發生,他們就能作出回應⋯⋯我只能說,在德州,最少我們可以秘密帶槍。所以⋯⋯在槍手有機會殺死很多人之前,總是有機會收拾他。

留美中國學者馬釗
      第一個方面是美國政治體制,特別是它的民主政治體制。這種體制強調法律要尊重公民個人權力,要防止國家、政府濫用權力。擁有武器進行自衞屬於公民人身權力組成部分。所以儘管有的西方國家對槍械管理比較嚴格,但(在美國)擁有槍械是一個基本法律常識。⋯⋯一些人確實相信政府應該是小政府,政府應該盡量少管理公民個人生活。攜帶槍支就像個人醫保一樣,美國醫保改革困難就是因為有人認為這是個人行為,政府不應該過問。

戰國思想家韓非
      輿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語譯:
      製造車子的人把車子造好,就希望大家大富大貴;製造棺材的人把棺材造好,就希望大家早點死去。這不是製造車子的人仁厚,製造棺材的人不仁厚,而是人不富貴,車子就沒有辦法賣出去;人如果不死,棺材就沒有人買。製造棺材的人並不是憎恨其他人,只是因為他的利益來自其他人的死亡而已。

觀點舉隅
甲同學:贊成民眾擁有槍械
      我贊成容許民眾擁有槍械。原因是,擁有槍械是人們權利的一部分,我們有權依靠自己的力量保護自己。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就有這樣的規定:管理良好的民兵,對自由國家的安全十分重要,所以人民保留、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侵犯。面對搶劫之類的犯罪,槍械可以幫我們防身。不管槍械是不是合法,罪犯都有辦法買槍,所以應該准許民眾擁有槍械,令我們有能力保護自己。
      這個權力也可以防止國家、政府壟斷使用槍械的權利,從而制止當權者濫用暴力。其實中國文化也有所謂「以戰止戰」的概念。楚莊王曾經提出「止戈為武」,如果有人發動戰爭,就應該用戰爭來制止他。槍械可以幫我們自保,對抗暴力。

乙同學:反對民眾擁有槍械
      我反對民眾能擁有槍械。原因是人性本惡,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假如讓民眾持有槍械,後果將會不堪設想。不管是儒家的荀子,抑或法家的韓非,都主張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如果允許民眾有槍,就會做出只符合個人利益的事情,將會引起很大的混亂。
      此外,維持治安的工作,應該交給政府,而不是由個人主持。中國跟西方如美國不一樣,政府和人民的關係不是對抗,而是互相合作。中國傳統思想認為,只要君主做得好,國家就會安定繁榮,由上而下的管治是最理想的。讓政府來維護社會安定,才是最好的。所以民眾不應該有槍。

文:萑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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