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置業 後結婚 新趨勢?
2018.03.02題目
置業是結婚的必要條件嗎?試談談你的看法。
資料一
情人節將至,明愛向晴軒「飛越愛情輔導服務」於上月至今,訪問近一百七十五名市民,發現逾七成人稱必須「先買樓後結婚」,理由多是因為想擁有自己物業、不想租樓似幫人供樓、本身居住環境太狹窄;若五年內未能置業,近四成人會延遲婚期至成功「上車」為止,有百分之四人更會放棄結婚;至於不考慮結婚的主因則是經濟問題、沒有物業和不打算生育。調查亦顯示,逾七成受訪者為儲錢買樓,每天平均加班四小時,近兩成人每天工作逾十四小時,導致與伴侶相處時間減少,至於最影響情侶關係的三大因素是工作壓力、經濟壓力及拍拖生活平淡,另有近兩成人卻指若不結婚,關係較難以維持。
摘自《星島日報》2015年2月9日
資料二
樓價持續高企,過去十年婚後仍須與家人同住的新人,由2007年的15%急增超過一倍至2017年的32%,反映三分一港人即使在婚後仍未能享受二人世界。至於正在過二人世界的新人,只有52%的居所為自置物業。當中又有近4成新人表示置業的首期靠父母分擔,而父母平均為新人支付6成首期。
摘自《新婚生活易》2017年12月5日
資料三
統計處最新公布男女人口數據顯示,去年婚姻登記宗數創下近十年新低,跌至五萬一千多宗,按年大減近五千宗,跌近一成;港男女失衡再惡化,令港男變得更「矜貴」,港女結婚年齡中位數進一步推遲至二十九點三歲。有學者及婚姻顧問均指出,本港樓貴、租貴令年輕男女「難上車」,加上近十年大學畢業生收入不見上升,經濟下滑,令結婚變得奢侈。
摘自《星島日報》2016年7月29日
小組討論
以5人為一組,準備時間10分鐘,全組的討論時間為15分鐘,每位同學設有1分鐘首輪發言時間。
討論點
‧ 婚姻的意義是甚麼?傳統的意義與現在有所不同嗎?
‧ 結婚要考慮甚麼因素?
‧ 擁有物業是必要的嗎?
論點參考
《禮記.昏義》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蔡綺文(圓滿關係中心總監暨心理輔導學家)
新婚本來屬甜蜜時期,若夫婦分開居住,當事人可能會產生角色混亂及不確認兩人關係,「究竟大家是男女朋友或是夫妻?」甚至因為對婚姻憧憬與現實出現落差,開始後悔結婚的決定。
蘇艷芳(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督導主任)
過去有準新人希望早些結婚,目的為申請公屋或居屋,計畫婚後暫時與家人同住。但婚後分開住,易使當事人感到「結婚與否,分別不大」,亦沒有一起建立家庭的時間,例如探討生育、財政分配及建立情感等。由於部分人有感「自己好像未結婚」,跟異性朋友相處時未必警惕須存有「底綫」,一旦關係出現曖昧時,可能引起夫婦間的誤會及猜忌。縱然因置業不易,也可考慮跟其中一方家人同住,或是先租屋同住。
馬穎兒(明愛向晴軒危機專綫及教育中心註冊社工)
中國人傳統觀念要成家立室,近年社會鼓吹買樓,令情侶受壓,中心愛情輔導服務中,兩成求助與置業或財政分配有關。「先上車後結婚」已成為情侶間的壓力⋯⋯情侶間應考慮雙方的經濟狀况,量力而為,不應只着眼於婚「錢」,更應投資於兩人的戀愛關係上。
觀點舉隅
甲同學:認為置業是結婚的必要條件
我認為置業是結婚的必要條件。情侶必須擁有物業,確保能有安穩的住處及經濟基礎,才能結婚。所謂「成家立室」,結婚不只是二人相愛結合,更意味着成立家庭,有自立、組織家庭的意思,有其社會意義。
先置業後結婚,首先能夠確保情侶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供新家庭自立所需,同時亦為他們提供私人而穩定的居所相處,不用為了住所四出張羅,符合傳統婚姻為夫婦提供穩定生活與保護的社會功能,亦能增進夫婦間的感情,減少婚後分開住或與家人同住所可能帶來的摩擦。除此之外婚姻還代表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擁有自己的物業便能使夫婦有足夠而安定的空間為子女作準備,這點在今天房屋供應緊絀、生活環境狹窄的香港尤為重要。
乙同學:認為置業不是結婚的必要條件
我認為置業不是結婚的必要條件。情侶不需要先擁有物業,也能結婚。婚姻乃二人相愛,並認定對方為自己終身伴侶,於是結合成為夫婦的憑證。所以相比起經濟基礎和物業,男女雙方的感情與承諾才是結婚的必要條件。加上現代男女多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婚姻提供穩定生活的社會功能已大大減低,而且現代婚姻之重在於夫婦二人相處與關係建立,傳宗接代、生兒育女已不再是婚姻的首要目標,故置業並非婚姻的必要條件。
除此之外也要考慮可行性。香港的樓價高企,一般人難以負擔。若堅持先買樓才能結婚,會對情侶造成很大負擔,甚至可能因此而遲婚、不婚,更可能會為了儲錢置業而拼命工作,減少與伴侶的相處時間,變相違反婚姻的本意。由此可見,置業並不是結婚的必要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