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管會追討DQ四議員各300萬薪津
2017.11.28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追討自去年十月十二日宣誓起計的薪津及辦事處營運開支津貼,每人約三百萬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因原訟庭判決指,四人在當日已被撤銷議員資格,故不可享受議員待遇,但強調四人在被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前的投票均有效。四人不服行管會決定,其中羅冠聰質疑是政治打壓,梁國雄則指主席梁君彥為四人監誓,應負上主要責任。
課題研習
1.翻閱報章,了解立法會行管會的決定。
2.試以「立法會應向被撤銷資格的議員,追討全數薪津」為題進行辯論,陳述正反立場。
3.特首林鄭月娥曾表示,今屆政府暫無計畫再就議員宣誓提出司法覆核。試從本港現況,評價這決定是否合適。
參考資料
.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hk/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
.香港立法會──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hk/香港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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