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知是種幸福還是罪惡
2017.11.24題目
有人說:「無知是種幸福。」也有人說:「無知是種罪惡。」試談談你的看法。
資料一
國際市場研究機構Ipsos發表了全球最無知國家排行榜,香港在40 個研究包括在內的國家和地區中,計最無知的話排行第17,不高不低,所以香港媒體看來對此研究反應不大。
相對而言,台灣媒體和社會對這個排行榜的興趣好像就大得多,因為台灣在榜上排第三,論「無知」只落後於印度和中國內地。
在社會心理學和民意研究中,以上的現象叫多元無知(pluralisticignorance),定義是人們私底下都不信服一個規範(norm),但卻以為其他人都信服這個規範。兩年前新傳學院一位碩士研究生的論文,就是研究香港人在中港關係問題上的多元無知。
摘自2016年12月26日《香港01》博評
資料二
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摘自老子《道德經》
解說:
常讓人民不生巧智沒有私欲,讓會耍心機的人不敢偏私做假。按照無為的原則去做,辦事順應自然,那麽,天下自然就會得到治理。
資料三
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
摘自喬治.奧威爾《一九八四》
資料四
聰明難,糊塗難,由聰明而轉入糊塗更難。放一着,退一步,當下心安,非圖後來福報也──難得糊塗。
摘自鄭板橋畫作中題詞
小組討論
以5人為一組,準備時間10分鐘,全組的討論時間為15分鐘,每位同學設有1分鐘首輪發言時間。
討論點
‧ 何謂無知?
‧ 無知在不同語境有不同意思嗎?
‧ 個人的無知和集體的無知有何分別?
論點參考
蘇格拉底(著名哲學家)
知識是美德,無知是罪惡。
施友朋(專欄作家)
蘇格拉底叫人「認識你自己」,這話大有道理。無知不是罪惡,罪惡在於我們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無知,當真讓無知成為一種力量,就是最令人恐懼和害怕的宗教。
陶傑(專欄作家)
高學歷高收入者愈來愈遲婚遲育,甚至不婚不育。反之,很多自顧不暇者無知者無畏,早婚早育多育,仍然認為「多個人多雙筷」。後者沒有應變計畫,出了事便成為社會問題。這不僅僅是香港社會獨有現象,而是全世界共有的現象。
觀點舉隅:
甲同學:認同「無知是種幸福」
我認同「無知是種幸福」。首先,不少中國先賢都提及到,人生有太多事情要煩擾,太有想法太有知識,有時候反而令人困於思想和痛苦之中,況且知識的追求是無止境的。
《聖經》故事也有提及,人類一切痛苦也是由阿當夏娃吃了智慧之樹的果實開始。對年輕人來說,尚未涉足社會,如果無知一點,對世界多一點好奇,將能建立樂觀一點的心態。同時,如果是年紀較大,人生的不少事情都應看破,無知反而能讓他們少一點不快。
乙同學:認同「無知是種罪惡」
我認同「無知是種罪惡」。對個人來說,無知可以是一種在世求存的態度,不求知,但求生活快樂。然而,對社會、對集體來說,無知卻是一種破壞,正如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的創作小說《一九八四》所寫一樣,無知對統治者來說是一種力量,愚民政策下人人不懂反抗,被政府和社會欺壓了都不自知,不反抗,社會表面上雖然安定,但是人類卻可能不再進步。更重要的是,假如居於要位的成年人,例如是一國之首,舉手投足都影響國家;這些人的無知可能會帶來可怕後果,如戰爭,最終也有機會破壞社會,所以無知絕對是種罪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