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廣電動車 須配套設施
2017.06.05社論導思
能源科技與環境+今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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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試寫
試從另一角度,為是日新聞題材撰寫一篇五百字社論。
建議立論方向︰
‧探討電動車未能普及的原因
‧探討取消稅務優惠對電動車普及化的影響
‧探討推廣電動車普及化的有效方法
社論
電動車普及化 難單靠減稅
政府削減對高價電動私家車的稅務優惠,導致不少市民趕在死綫前買車,甚至有車商先行為數百輛待售汽車作首次登記,庫房因而少收逾二十億元稅項。當局以減稅來鼓勵市民轉用電動車,至今受惠最大的卻是車商和富有階層。要做到電動車普及化,除了稅務優惠,更須做好多方面的配套設施,尤其是充電安排,令電動車主至少享受到與汽油車主同等的便利。
第1段︰社論要點
要做到電動車普及化,除了稅務優惠,更須做好多方面配套設施。
汽油車產生的噪音和空氣污染比電動車嚴重,油價又貴,就算當局在汽油供應方面引入競爭都成效不彰。無論從環保還是促進競爭的角度來看,都值得積極推廣電動車。
第2段︰新聞背景
說明電動車值得推廣的原因──更環保及可促進競爭。
雖然電動車的車價比汽油車高,但是耗電比耗油成本低,長綫來說「除笨有精」。為了降低市民購買電動車的成本,政府豁免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促成電動車近年增長可觀,而當中受惠最大的,是車價數十萬至逾百萬元的高檔車種,佔全港電動車市場逾九成。
第3段︰新聞分析(一)
說明電動車市場現況──因政府豁免電動車首次登記稅,促成電動車有可觀增長,當中九成是高檔車種。
避稅空檔 預支購買力
當局認為由納稅人津貼車主購買高檔車於理不合,決定在三年優惠期滿後,繼續豁免電動巴士等免稅優惠的同時,將電動私家車免稅優惠封頂在九萬七千五百元。
減少優惠等如變相加稅,通常政府公布加稅措施時都會立刻生效,待立法會追認,無論是預算案公布還是近年的連番樓宇買賣「辣稅」,都是如此,以保障庫房收入,免得市民一窩蜂趕在加稅前買樓買車。
奈何電動車首次登記稅豁免,在三年前的預算案已經訂明,有效期至今年三月底,政府不能夠食言,結果在今年二月二十二日預算案公布為豁免額封頂後,有一個多月的時間,讓市民提早買車趕及享受原有豁免,而車商亦為旗下私家車早作首次登記。
第4-6段︰新聞分析(二)
說明政府取消電動私家車免稅優惠的原因,以及加稅未有立刻生效,致令庫房收入減少的原因。
性能安全 信心待建立
市民和車商這樣做,屬於合法避稅。這有如當局公布「辣稅」後,有市民趕緊在午夜生效前買樓,或者以前擔心預算案增加汽車牌費而預先為汽車續牌。結果是今年短短一個多月的電動私家車登記數量即超過去年全年,透支了未來數月的購買力。
第7段︰新聞分析(三)
指出加稅措施一個月後才生效的影響──電動私家車登記數量在一個月內大增,超過去年全年。
對於肯花數十萬至逾百萬元購買高檔汽車的人來說,電動車之吸引,主要在環保考慮和時尚有型,稅務優惠只在其次,車價愈貴愈顯出車主身價。稅務優惠的主要吸引對象,應該是普羅車主。而幾年來的實踐經驗,卻顯示普羅車主對轉用電動車的意欲遠遜富貴車主,稅務優惠未能夠打動其主要目標對象。
第8段︰新聞分析(四)
指出稅務優惠的效果不彰──減稅本是為了吸引普羅車主轉用電動車,但數字顯示,普羅車主轉車的意欲遠遜富貴車主。
箇中原因,是普羅檔次的電動車,無論性能和安全,都未能夠贏得車主信心,充電設施又不夠普及。要解決這些問題,視乎生產商質素和車商訂價策略,而政府則宜在提供充電設施方面進一步下工夫,合力營造一個集環保、經濟實惠和方便於一身的電動車市場。
摘自2017年5月19日《星島日報》
第9段︰總結
指出普通檔次的電動車未能普及的原因,建議政府要普及電動車,先要解決充電設施不夠普及的問題。
載自2017年6月5日《S-file通識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