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韓訂互通機制 保障消費者權益
2017.05.26本港近年大吹「韓」風,不少港人愛赴韓掃貨、網購等,但遇上消費糾紛時往往基於言語、地域等原因投訴無門。消費者委員會昨日與韓國消費者院簽署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涵蓋當地購物、網購,以至整容服務等。今次是消委會首次與外地消費者保障機構簽署合作協議,未來一至兩年冀(1)可與日本、新加坡等地建立類似機制。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表示,近年港、韓兩地往來日趨頻繁(2),韓國的時裝、化妝品等深受港人歡迎。去年赴韓的香港旅客達六十五萬人次,較前年增加兩成五;而去年來港的韓國旅客亦近一百四十萬人次,較前年上升一成二。
難字讀音
(1)冀:kei3,音同「暨」。
近義詞與反義詞
(2)頻繁
近義詞:經常、頻密。
反義詞:偶爾、間中。
歷史知識
中韓交流
港人到韓國旅遊是文化交流的一種形式,其實早在二千多年前,商代的箕子已到過朝鮮。《漢書.地理志》:「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鮮,教其民以禮義,田蠶織作。」可見箕子於商代末年曾到朝鮮生活,並傳授當地人民禮義,以及田蠶織作的生活技能,反映兩地很早已有交流。
其後,中韓兩地不斷接觸。在唐代,朝鮮新羅國曾多次派遣使節、留學生到中國。唐代的租庸調法、科舉制及學術思想都流入朝鮮,新羅畫家金忠義的作品則反過來傳入中國。及至宋代,統一朝鮮的高麗,獲宋朝送贈《大藏經》及儒家經典,把儒家思想傳授給當地學生。在明代,與朝鮮李朝依然保持聯繫,兩國使節及文人交流詩文、學問,當朝鮮被日本侵略時,明朝亦有出兵支援。
中、韓同處東亞地區,古往今來,兩地國民有大量接觸的機會,促成一段有趣的交流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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