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拍路人「惡行」放到網上,能收警惕阻嚇之效或實為網絡欺凌?
2014.05.20卷四 口語溝通練習
題目
近年,有不少人會在街上偷拍路人的「惡行」,然後放到網上和其他網民討論,甚至進行網絡公審。有人認為此舉可收警惕阻嚇之效,但亦有人認為此舉實為網絡欺凌,試談談你的看法。
資料一
英國最近掀起一股新熱潮,有人在facebook上開設群組,鼓勵會員乘搭地鐵時,若發現有女士在車廂內吃東西,便替她們拍照及把照片上載到該群組,與他人分享。此股熱潮已引起不少爭議。但倫敦運輸部門官員周一承認,他們無能力制止這股風氣蔓延。該群組名叫「在地鐵內吃東西的女人」(Women Who Eat on Tubes),號召地鐵乘客若發現有女士在車廂內吃東西,便把她們攝入鏡頭,上載照片,並寫下簡短說明。
截至周一為止,這個群組已吸引超過一萬六千名會員加入。有些上載照片的人鉅細無遺,寫下他們在哪一條地鐵幹綫內拍照、以及日期和時間。
倫敦運輸局發言人伯頓周一呼籲市民,若乘搭地鐵期間被其他人滋擾或威脅,應馬上通知地鐵站職員或報警求助。他說:「在地鐵列車內拍照不是違法的,但我們呼籲市民如果這樣做的話,必須尊重其他乘客。如果其他乘客不想上鏡,便不適宜這樣做。」
摘自2014年4月9日《星島日報》A24
資料二
一名港男,日前不滿內地夫婦讓兒子當街便溺,以相機拍下過程,夫婦欲搶相機取回「辱照」,與港男拉扯爭執,警方拘捕涉案夫婦,有途人上載片段,惹來網民瘋傳熱議,有人斥責內地客行為野蠻無理。片段在網上引起大批網民熱議,有網民斥責內地客行為野蠻,「自己讓小朋友隨街便溺,更在孩子面前發難打人,離晒譜!」亦有人歸咎於自由行人數太多,「政府再不控制自由行人數,衝突場面只會愈來愈多」。
摘自2014年4月19日《星島日報》A08
小組討論
試以5人為一組,準備時間10分鐘,每個同學輪流發言1分鐘,然後全組的討論時間為10分鐘。
討論點
‧偷拍的目的為何?
‧偷拍、將片段放上網和網絡公審會令當時人造成甚麼影響?
‧阻嚇的效力有多大?
‧有否其他解決方法?
論點參考
在這個一人一手機的年代,把有違公德心的行為拍下,可作為舉報的證據,也有其阻嚇力,但也很容易造成衝突,甚至網絡公審。最好的做法當然是當場阻止,然後召來警察或者食環署人員處理,但現實情況往往不如理想。 著名教育工作者 庫斯克我只是穿了一件大部分香港女性沒勇氣穿上的好看衣服,想不到被偷拍後,網上竟然充斥「被偷拍是活該」的言論及想法。這些想法,與印度輪姦案犯人總是辯護被輪姦的女生因衣着性感而自招惡果一樣。
城大學生、曾因性感衣着而被偷拍並放到社交網絡 Clary
人人有手機,遇到看不過眼的事,就拍下照片或片段放上網,網絡公審輕而易舉。公眾地方,貴乎自律公德,缺德者固然討厭,但以偷拍或網絡公審作為對付方法,也不見得是做好事。
專欄作家 沈帥青
偷拍行為是一門「藝術」,如同野生動物攝影師珍視河中捕食翠鳥,你捕捉的時刻永不會重現。
Women who eat on tubes群組設立者 柏克
觀點舉隅
甲同學:我並不認同網絡公審,但是,如果在公眾地方遇上行為不檢,甚至犯法的人,我會認同可先將其惡行以照片或短片形式拍攝下來,作為檢舉此人的證據。另外,我亦同意將這類照片和短片放到網上,以作阻嚇之用,讓大眾知道隨時也有人在街上監視其他人的一舉一動,但上傳時可作適當的處理,如將其面容打格子。
乙同學:我認為在街上便溺吐痰等行為固然不對,但偷拍行為形同於以暴易暴。儘管將其面容打格子,也不能減輕被網上欺凌的程度,只會令網民們對其面容更感興趣。因此,我並不認同將這些「惡行」的照片放到網上,而是應該出言阻止,如當時人犯了法,我們亦只應通知執法人員。再者,我們不應依賴這種手段作阻嚇手段,而是應該透過教育來告訴他們何謂正確的行徑。
小貼士
同學們可先在討論中界定此舉是否網絡欺凌,再將討論推至能否收警惕阻嚇之效的層面,同學們在發言時不宜只堅持其見以至各走極端,反而宜多聆聽其他同學的論點,再加以闡述,如能在討論時提出相關的建議和做法則更佳。
文:Ven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