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 ‧教育電子報 ‧工作紙下載

引入高檔美食車 趕絕本地小販?

2015.03.16
1583 1583

財爺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建議引入歐美流行的美食車吸引旅客,不過香港街頭其實一直不乏地道的「美食車」,街頭熟食小販更是不少港人的集體回憶。但近年隨着食環署嚴厲執法,加強掃蕩各區無牌小販,本地街頭小食的活力已今非昔比;所以當財爺提出引入美食車,坊間迴響極大,有人擔心當局藉此趕絕小販,有人質疑發牌制度為何厚此(美食車)薄彼(熟食小販)?究竟引入美食車和本地小販管制問題應否相提並論?

今日香港

主題:生活素質
探討問題(按教育局指引)
‧香港居民對不同層面的生活素質的優次有甚麼不同看法?
‧哪些方面的生活素質被視為最重要?哪些被視為最急切的需要?甚麼人可作出相關的決定?為甚麼?
‧不同人士或機構能為維持或改善生活素質作出甚麼貢獻?有甚麼障礙?在沒有清除障礙的情況下,哪些群體最受影響?



資料一
剛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在港引入美食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初步構思美食車須在固定地點試行,不能流動經營。早前表示有意投資美食車的食肆老闆認為,美食車局限在固定地點擺賣,與經營攤位無分別,對投資美食車有所保留。
摘自2015年3月3日《頭條日報》P14

資料二

農曆新年期間,大量小販趁不少食肆休業,在鬧市非法擺賣熟食,遭當局執法人員掃蕩,引發公眾討論,香港應否重新開設夜間熟食市場。剛好《財政預算案》提出美食車概念,旋即有市民認為政府一方面鼓勵美食車,另方面又禁制街邊熟食檔,有「大細超」之嫌。然而,美食車與違法熟食小販並沒必然關連,不應拉扯一起。
按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說法,歐美以至東南亞地區,在露天場所都有美食車,向路人或旅客出售美食,香港若引入,必須確保美食車設有通風、消防等安全設備,並須領牌,保證食品衞生。故此,美食車是受規管的「流動食店」,與無牌熟食小販是兩碼子事。
摘自2015年2月27日《頭條日報》P4

資料三

為回應外界提議政府應「發展」,而非「管理及管制」小販行業,當局建議包括檢討重新簽發全新固定攤位小販及「大排檔」牌照;把部分出租率偏低的公眾街市改建為離街熟食中心,以及設立地區主導的露天小販市場和夜市等。議員和業界代表表示歡迎有關建議,但認為簽發新牌照的對象,以及後兩者的選址、管理和租金問題尚須詳細討論。
摘自2015年2月26日《星島日報》A15

資料四

美食車的設計有別於現時已在香港經營的流動雪糕車和小販車,政府會要求餐車設有防火及通風設備等,走高檔路綫,投資金額至少六至七位數字。由於美食車涉及發牌問題,目前未有定案,但消息人士指不會是小販牌,有機會是食物製造廠牌照或流動小販牌。
摘自2015年2月26日《頭條日報》P8

小資料:小販發牌政策
流動小販牌照分為售賣乾濕貨的流動小販牌照、流動牌照(流動車)和流動牌照(冰凍甜點)三大類。截至今年一月底,全港共有約六千三百個持牌小販和二十四個俗稱「大排檔」的熟食或小食牌照,其中流動牌照現時只有四百多個。
二○○九年政府檢討小販發牌政策後,認為流動小販在經營時難免會阻塞公眾通道,影響環境衞生,加上食物衞生問題,因此決定不再發出乾濕貨的流動小販牌照,現有牌照亦不得承襲。在新小販發牌政策下,發出的流動小販(冰凍甜點)牌照亦建議不多於三十個,主要惠及旅遊區小販。

觀點與角度

南區區議員區諾軒:食環署不是沒有重發牌照的嘗試,二○○九年曾批出少量新流動小販牌照,售賣冰凍甜點,但報章訪問新牌小販,首天在環球大廈擺檔,已被署方抽查十次;又有小販旋即因阻街被控,無法經營。地少人多的香港,攤販經營引致投訴難以避免,除非劃定沒有爭議的地點予美食車經營,但屆時除了有車的外觀,與固定攤販何異?

時事評論人王永平:政府對流動熟食小販嚴厲執法,理由當然是避免街上市民受到滋擾,以及確保食物安全⋯⋯我不是建議政府不規管熟食,但當政府考慮引入美食車時,我們應該重新檢視現時的流動熟食政策,看看是否可以活化傳統街頭小食,以及讓本地的個體戶公平競爭。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
當局可效法台灣、日本等地,設立專供小販經營的生意區,制訂規管小販政策,既可推動多元化經濟發展,亦讓市民可選購較平價的貨品和食品。

網民加域士:別國夜市出名都因為小販有規有矩,會自動清潔地方,檔位井然有序,爭取市民認同得生存空間,而唔係靠其他人幫你清理,去爭取擺賣權利。羨慕他國有夜市的同時,請小販食客要有修養公德。

「我要真小販」發起人袁智仁:引入美食車是好事,但最擔心政府引入美食車,同時趕絕小販。外國美食車售賣的都是平民化小食,如果最終由大財團經營,便失卻原意。政府應思考將美食車與本地小販文化融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流動小販牌照是以個人名義經營,與美食車的性質不同。由於目前無任何牌照專門規管美食車,因此初步考慮要求美食車按照食品製造廠牌照條件,先在固定地點試行,不能流動經營,局方正研究配套和衞生等問題,希望能在毋須修改任何條例下,盡快落實。

學習教材

重發小販牌 助基層解困?


意見整理

根據「觀點與角度」,整理各人對「引入美食車與趕絕小販」的看法。(10分)


建議答題方向


多角度思考

1.你認為政府應以美食車取締流動熟食小販嗎?(6分)
2.現時政府不再發出流動小販牌照,你認為這做法合適嗎?(6分)

建議答題方向

1.
應該:
‧美食車的食物受規管,可解決無牌流動小販的食物衞生和環境問題;
‧現行政策下,流動小販不獲發牌,被取締是遲早問題。美食車正好作為替代模式;
‧美食車外觀比流動小販更衞生整潔,可給旅客留下美好印象;
‧美食車可以售賣的食物種類將比小販更多,給顧客更多選擇。
不應該:
‧流動小販是不少基層脫貧的渠道,美食車入場門檻高,基層難以經營;
‧兩者性質不同,各有特色,可同時存在;
‧流動熟食小販是本地的街頭美食和文化。美食車如由大集團經營,將失去本地街頭小食的風味,對旅客來說,吸引力成疑;
‧流動小販可提供更廉價的熟食,美食車經營成本高,定價難以低廉。
2.
合適的理據︰
‧流動小販阻塞公眾道路,令市民和附近商戶感到滋擾;
‧熟食小販弄污街道,影響環境衞生;
‧食物衞生不受規管,安全沒有保障。
不合適的理據︰
‧流動小販是基層脫貧的途徑,重新發牌有助解決基層貧窮問題;
‧流動小販的食物和環境衞生問題,理應可通過重新發牌加入規管條款來解決;
‧流動熟食一直受區內市民歡迎,不應扼殺市民的選擇。

參考資料

網頁
‧小販管理政策(食物環境衞生署)
http://www.fehd.gov.hk/tc_chi/pleasant_environment/hawker/overview.html
‧美食車擬暫不准流動經營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5-03-03/hongkong1425364545d5462077.html

載自2015年3月16日《星島日報》《S-file通識大全》

文︰何美樂 圖:星島圖片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