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戰文憑試──器官捐贈
2016.01.13器官捐贈是「公共衞生」單元的熱門議題,近年先後有多宗關於病人因獲善心人士捐贈器官而重獲新生命,感動市民;亦有因未能等到捐贈而離世的年輕患者,令人惋惜,因此喚起社會關注。議題的討論點主要集中在影響市民捐贈意欲的因素,以及現行捐贈制度是否應作修改的問題,同學應留意兩者背後,均涉及中國傳統觀念對現代人捐贈意願的影響。
單元:公共衞生+今日香港+全球化
Tips:過往題型參考
2013年練習卷有間接觸及全球器官短缺衍生的黑市買賣問題。題2(a)是成因題。題目要求考生就所提供資料,分析內地為何出現非法買賣器官的情況;題2(b)是資料和圖片分析題。題目要求考生引用兩者解釋「非法買賣器官」是「全球化的陰暗面」的描述。題2(b)須要指出「器官移植旅遊」是已發展國家以金錢作為誘因,剝削發展中國家的道德「陰暗面」。富國以金錢交易,誘使窮國人民出賣器官來換取物質生活,當中的道德問題在於,跨國買賣器官的現象將會演變成已發展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窮人和社會弱勢族群的剝削。
圖解議題
議題背景及討論重點
香港器官捐贈現況
‧香港的器官捐贈比率較其他地區為低。在2011年,西班牙每100萬人約有35名遺體器官捐贈者、歐盟有17名,香港則只有不足5人。
‧香港採取自願捐贈制(opt-in),目前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登記人數為18萬3千人(截至2015年11月)。每年只有40至50人成功獲得合適的捐贈器官,主要原因在於死者家屬反對,有六成半自願捐贈者生前並沒有向家人交代捐贈意願。
‧香港的器官捐贈率整體有上升趨勢,由2005年的每100萬人口大約4人,增加至2013年的6.1人,高於亞洲其他經濟發達地區,包括馬來西亞(0.5)和日本(0.66)。
影響器官捐贈比率的因素
‧中國傳統觀念中有死後保留全屍的觀念,以免影響「投胎」或「輪迴」。「保留全屍」也被中國人視為對死者的尊重,是孝道的表現。
‧公眾認知不足。部分市民對器官捐贈存有誤解,例如誤以為一旦表示願意捐贈,醫護人員便不會全力搶救等等。
‧社會上的同理心不足,市民拒絕作無償捐獻,未能建立一種社會推崇的器官捐贈文化。
‧捐贈者生前沒有向家屬表達捐贈意願,死後遭家屬反對。
買賣器官合法化的爭議
‧全球只有伊朗是可以合法買賣器官的國家,自1988年推出「Lurd」項目,容許非親屬之間的活體供腎。1997年伊朗政府再推出利他捐贈方案,腎臟提供者可獲政府、接受移植者或慈善機構的金錢補償。新加坡則在2009年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法令》,設立援助基金,為有經濟困難的腎臟捐贈者提供補償金及相關醫療保險。
‧西方近年興起「器官移植旅遊」,富裕的病人以旅遊名義,到貧窮地區進行非法器官移植手術,器官來源主要是黑市器官市場。「器官移植旅遊」盛行於中國、菲律賓、印度、巴基斯坦、埃及、土耳其、伊朗及巴西等地。
‧中國在2009年以前沒有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的體制,廣泛使用死囚器官。
支持買賣器官合法化的觀點︰
‧有效杜絕黑市器官買賣衍生的健康風險;
‧減少黑市中介對賣方的剝削,雙方交易受法律保障,更合乎公義;
‧個人有變賣自己器官的選擇權和身體自主權;
‧讓更多病人重獲新生,緩解器官短缺問題;
‧買賣雙方都可改善生活素質。
反對買賣器官合法化的觀點︰
‧違反道德。只會合理化富國對窮國的剝削,因為只有窮人才會賣器官;
‧形成有錢人就可生存、窮人只有等死的不公平觀念,有違生命價值本應平等的道德觀念;
‧大大降低自願捐贈者的意欲,變相剝削只能排隊輪候器官的貧窮病人的生存機會;
‧器官商品化之後,黑市交易活動可能會更嚴重,尤其在發展中國家,可能被金錢利益誘使及在訊息不流通下被不法分子剝削甚至欺騙。賣出器官後必然會影響身體健康,尤其窮國人民的健康更難獲得保障。
如何紓緩本港器官短缺的問題?
‧加強公眾宣傳,推廣器官捐贈文化,以表揚善行來鼓勵更多市民支持捐贈器官。
‧鼓勵捐贈者提早向家屬解釋,爭取他們的同意。
‧考慮參考外國做法,引入「死後自動捐獻器官制」或「選擇不捐贈器官制」(opt-out system),後者假設所有人死後都願意捐出器官,不同意捐贈的須要提出申請。
‧採取「有償捐贈器官」方案,向願意捐出器官的市民發放象徵式獎勵。美國部分地方亦採取這做法。
相關概念:自願同意制(Opt-in system)
或譯作「自願捐贈制」、「告知同意制」,是指器官取得的方式主要靠社會的利他道德心發揮作用,基於助人,讓人得以重拾健康而做出自願捐贈的決定。目前香港、美國、台灣等地均採取此制度。
相關概念:選擇退出制(Opt-out system)
或譯作「推測同意制」、「預先默認同意制」,是指除非個人以書面登記退出器官捐贈行列,否則每個人均被推測為同意在死後捐出器官。捐贈器官等同一種公民責任。目前西方國家如法國、西班牙、意大利、芬蘭、瑞典;南美洲的阿根廷、巴西、智利等國家均採取此方式。「選擇退出制」可以提高器官供應數量,但亦涉及有否侵犯個人自主權的爭議。
相關新聞事件簿
2016年
1月
‧一名中年男病人中風病逝,家人捐出死者雙肺、雙腎、肝臟、部分皮膚、一對眼角膜及八條長骨,令多名病人獲得新生。
2015年
12月
‧瑪麗醫院順利完成了本年度第13宗雙肺移植手術,創下歷年新高。本港肝移植手術有20年歷史。
‧醫管局數字顯示,2014年香港共完成了63宗屍腎移植手術,2015年截至12初則僅完成58宗,現時仍有1,900多人等待換腎機會,每人平均要輪候4年。
‧署理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政府對外界建議當局修例或引入器官捐贈「強制加入、自願退出」計畫持開放態度。
‧香港集思會訪問1,500名市民,發現近八成人認為器官捐贈有意義,但有四分一青少年表示沒有聽過遺體器官捐贈。
‧元朗八鄉車禍中死亡的55歲「蓮嫂」,家人願意捐出其肝、腎及眼角膜,遺愛人間。
‧藝人鄺佐輝病逝,家人按照其生前遺願,將遺體捐給大學作研究之用。
11月
‧衞生署表示登記捐贈器官的人數逐步減少,由2012年約27,000名,跌至去年不足2萬人。
‧腎友會、腎之友、腎康會等多個病人組織,聯合成立了「爭取政府檢討器官移植政策大聯盟」,爭取港府全面檢討相關器官捐贈政策。
‧本港在年中引進最新技術「離體肺灌注術」,增加可用的屍肺數量。
‧一名84歲退休醫生因中風死亡,家屬捐出其肝臟,惠澤一名40歲病人。
10月
‧有議員提出立法強制器官捐贈,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指有所保留。
‧衞生署調查指,現時已登記死後捐贈器官的大部分為年輕人,但當中六成五人並無向家人說明意願。現時有四至五成個案即因家人反對而捐贈失敗。
‧一名患上肺血壓高而病危的19歲少女,因未等到合適的肺臟可供移植而病逝。
9月
‧過去4年,香港的肝臟器官捐贈數字持續遞減。屍肝捐贈數字由45宗,下跌至27宗;而活肝捐贈亦由33宗跌至13宗。
‧因捐肝者患腎癌,被緊急煞停換肝手術的46歲李先生一度病危,喚起全城關注,終在最後一刻獲移植肝臟得以續命。
8月
‧本地派出6名器官移植運動員,出賽阿根廷的「第20屆世界移植運動會」。
‧瑪麗醫院成功把兩名女兒合捐的肝臟,一起移植給患上肝急衰竭的父親。
2014年
11月
‧瑪麗醫院60名肝臟移植康復者出戰「第2屆香港器官移植及透析人士運動會」。隊伍中最年長的跑手達70歲,最年輕的僅4歲。
10月
‧香港舉行「抬轎比賽」慈善活動,有器官捐贈受助人以「超人」裝扮,呼籲市民支持器官捐贈,寓意人人可做英雄。
2013年
10月
‧英國一名5周大的嬰兒捐出腎臟,救了一名22歲女子的性命,並成為全英最年輕的器官捐贈者。
4月
‧美國科學家利用生物工程技術,在實驗室內培植出人工腎臟,並成功植入老鼠體內,令器官移植的研究工作跨進一大步。
2008年
11月
‧香港啟動《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讓有意捐贈器官者可更方便進行登記,亦有助器官移植聯絡主任更迅速地安排器官移植。
6月
‧新加坡境內2名印尼年輕人企圖將腎臟賣給一名富商而遭逮捕監禁,引發政府應否讓器官買賣合法化的爭議。
相關《通識大全》專題
‧器官捐贈率低
http://bit.ly/1mFFIew
‧立例自動捐贈器官是否可行?
http://bit.ly/1O4U9lD
‧器官捐贈的道德考量
http://bit.ly/1OasygS
‧加強器官捐贈教育
http://bit.ly/1RrFyTC
‧妥善系統推動器官捐贈
http://bit.ly/1kLv30C
‧強化器官捐贈教育
http://bit.ly/1VI93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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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出題
Henry Law(威Sir)
英皇教育通識科補習名師(經驗專欄作家,以教授答題技巧聞名)
facebook Page:Henry Law LS @ KGE
資料A
資料B
摘錄自2015年10月12日《星島日報》
本港每年約有八十至一百具遺體適合做器官捐贈,當中約有四至五成家屬同意捐出器官。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兼器官移植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張偉麟指出,「留全屍」的傳統觀念佔不捐贈原因的六成五,其次是家人不知死者的捐贈意願。衞生署調查指,約六成半港人願意捐出器官,不過大部分都沒有跟家人討論。
資料C
摘錄自2015年10月5日《星島日報》
目前香港採用「告知同意」(opt-in)的器官捐贈政策,市民在生前主動填寫器官捐贈表格或到網上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另一種可行制度是「預先默認同意」(opt-out),預設市民同意在去世後捐出器官,反對的市民須於生前主動提出拒絕捐贈,否則若病人在身故時的狀況和條件合適便有可能自動成為器官捐贈者。「有償捐贈器官」亦是方案之一,顧名思義,就是說願意捐出器官的市民可得到象徵性的獎勵,美國部分地方亦採取這做法。
卷一:資料回應題
(a)指出及解釋資料A反映甚麼公共衞生問題?(4分)
(b)「傳統觀念局限器官捐贈的成效。」資料B如何支持這說法?(5分)
卷二:延伸回應題
(a)「有償捐贈器官」是否解決香港器官捐贈短缺問題的最有效方法?(10分)
(b)解釋政府推行「預先默認同意」可能會遇到的困難。(10分)
名師解題
卷一:資料回應題
(a)
(b)
注意事項
‧全面分析:面對複雜數據必須依照題目要求提取重點,切忌詳列數據變化,以此題為例,應該直接指出整體捐贈遠低於等候人數,反映器官短缺問題。
‧細心拆題:留意題目問及資料B如何支持,因此無須提出個人立場,而是根據資料B的理據深入分析傳統觀念如何局限成效。
卷二:延伸回應題
(a)
(b)
答題技巧
‧「最」的比較:無論正反立場,都必須以「有償器官捐贈」作為主角比較其他政策,另外,同學可留意論證時扣緊香港實際情況論述。
‧流程思考法:論述政府任何施政可能面對的困難,都可以採用流程思考法,由諮詢到立法、立法到推行,逐點分析政府將會面對的困難。
載自2016年1月13日《S-file通識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