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議員的參選年齡應否降至十八歲?
2015.11.03題目
立法會議員的參選年齡應否降至十八歲?
資料一
今日滿十九歲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選舉條例二十一歲才可參選立法會的規定。他說,如果司法覆核成功,會考慮明年參選立法會。
黃之鋒昨在生日前夕以個人名義入稟,要求法庭聲明規定要年滿二十一歲才可參選立法會是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參選門檻應與選民登記年齡看齊。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
入稟狀指全國人大常委的投票權和參選權是十八歲,又列出英國及加拿大等十一個國家,將投票權和參選權的最低年齡定為十八歲,質疑香港政府無合理理據,將兩者分別定為十八歲及二十一歲,限制青年的參政空間。
摘自《星島日報》2015年10月13日 A07
資料二
國家 |
可參選職位 \ 層級 |
參選年齡 |
澳洲 |
澳洲聯邦議會 |
18 |
奧地利 |
歐洲議會 奧地利國民議會 |
18 |
伯利茲 |
村議會 伯利茲國會總理 |
18 |
加拿大 |
任何公職,除上議院及須上議院資格之職位 |
18 |
丹麥 |
任何選舉 |
18 |
愛沙尼亞 |
地方議會 |
18 |
法國 |
法國國民議會 |
18 |
德國 |
任何選舉,除黑森州議會及總統選舉 |
18 |
意大利 |
地區議會 省議會 自治區議會 |
18 |
荷蘭 |
任何選舉 |
18 |
挪威 |
任何選舉 |
18 |
菲律賓 |
四級行政區選舉 |
18 |
英國 |
任何選舉 |
18 |
蘇格蘭 |
任何選舉 |
16 |
資料摘自互聯網
資料三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就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限制,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參選年齡由二十一歲降至十八歲。黃之鋒表示,希望將年輕化的街頭聲音帶入議會。不過,署理行長官林鄭月娥指在過往討論民主進程和選舉制度的過程中,社有強烈要求把參選年齡降至十八歲。
摘自《星島日報》2015年10月14日 A11
小組討論
以5人為一組,準備時間10分鐘,全組的討論時間為15分鐘,每位同學設有1分鐘首輪發言時間。
討論點
‧參選的法定年齡有何意義?
‧參選年齡和老人政治有關嗎?
‧更改立法會的參選年齡對香港有何影響?
‧政壇年輕化是否世界趨勢?
論點參考
專欄作家 殷翔
黃之鋒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議員參選年齡降至十八歲。美其言是為十八至二十一歲年齡層的青年爭取公道,也不諱言是為自己能參選鋪路。雖說爭取私人的政治發展利益是無可厚非,但為一己之私要求更改選舉公器,就必須衡量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是否有必要為私人的特殊要求更改法律。
專欄作家 齊秀峰
黃之鋒申請司法覆核,被質疑是為自己參選立法會鋪路,皆因此例對公眾利益影響極為有限。畢竟,二十一歲以下的政治神童如鳳毛麟角,規定二十一歲才參選,社會在過去沒有爭議、討論或質疑。
學民思潮召集人 黃之鋒
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達57歲,最年輕的泛民議員亦已43歲,議會「老人政治」情況嚴重,故希望通過司法覆核促進政壇年輕化。
觀點舉隅
甲同學
我認為參選立法會的年齡不應降至十八歲。法定年齡本身除了有法律意義外,更重要的是有確保參選人具備成熟的心智。雖然外國有不少國家已經將年齡降低,但當選的主流仍然是三十歲以上的參選者,而且不同國家的文化風俗各有不同,單純以數字,不看社會整體現況去判斷,可謂見樹不見林。
乙同學
我認為十八歲應可參選立法會選舉。首先,年輕人參政已是世界大勢,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馬拉拉得獎時更只有十七歲。網絡年代,年輕人從網絡得到大量資料,比以往幾代的人早熟也不出奇,所謂英雄出少年,香港不應故步自封,應學習外國,將參選年齡降低,順應世界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