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配音員
2015.02.10近日讀黃碧雲的《烈佬傳》,在課堂上簡單介紹,讓學生傳閱。事前,我已經跟學生說,這本書寫的是黑社會故事。傳罷,一位女學生說,書裏面有粗口,一面不屑的樣子。我說,是的,書裏有粗口,因為主角是一位黑社會小混混,說粗口是很自然的事。
多啦A夢的配音員逝世,是城中熱話,許多人都感到可惜。配音員的基本要求,是聲綫要多變化,可以配到老中青角色的聲音。配音的時候,配音員要成為那個角色,男的變女,女的變男,老的變少,少的變老,渾然忘我,才是最高境界。
寫小說也相仿,小說作者都是文字的配音員,寫的時候,要忘我,要成為小說裏面的「我」,或是其他角色。性別、年齡、身分、性格都要轉變。黃碧雲要寫黑社會小混混,便要變成他們,即使作者本人不說粗口,可是一旦化身角色,便要說他們理應會說的話。這是小說創作的模擬工夫,依靠想像、虛構、情感的代入,而且還要做資料搜集,了解筆下的角色,以及他們的生活。
這就像電視和電影演員,把角色演得維妙維肖才是專業,有時要扮吸煙,有時甚至要反串(多數是搞笑節目)。在「扮嘢」節目裏,人物的外貌、服飾、聲綫和小動作都是模仿的對象。不同的是,演員用自己的身體和聲綫來模仿,小說作者用的是文字。
其實粗口甚麼的,只是很表層的東西,角色的心態、世界觀才是最難模仿的,寫小說正是要寫出這深層的東西來,它平常是隱藏的,我們要呈現它,於是跟純粹搞笑的「扮嘢」節目不同,是嚴肅認真的,而且對筆下的角色有關懷。像〈烈佬傳〉有一段:
「我覺得我做甚麼都太遲,其實我也不過是二十一二歲,在灣仔,出出入入,有十年,好像半世長。」
(《烈佬傳》44頁)
一個人在黑社會混了十年,原來有這樣的心態,原來是這樣看自己的。我們寫小說的時候,又是否能像配音員,「配」出角色的心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