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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宅」在家裏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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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驗是現實主義的土壤,是每個讀者感同身受的必需,是作家與讀者共同體驗的默契。而真實則是土壤的結果,是作家的目的。 (《發現小說》頁15)

     先祝各位讀者新年快樂。上星期,我用余光中的〈沙田山居〉為例,指出寫作要有「自己的東西」,有自己的記認,其實這是文章對真實的追求。今期我會接續這個話題。

     內地作家閻連科在《發現小說》裏,提出他對現實主義小說的見解。我不打算在這裏談現實主義,而是想指出經驗和真實的關係,以及它們的重要性。

     從小我們說「作文」,習以為常,以為文章都是「作」(虛構)的。其實好文章都務必追求「真」。經驗是寫出真實感的基礎,我們要對筆下的人和事有所認識。最近得到紅樓夢獎的香港作家黃碧雲,為了寫活得獎小說《烈佬傳》裏的毒販,到過監獄探訪、觀察,訪問過道友及社團人士。這是經驗的重要性,平日多接觸社會,參與不同活動,獲取不同經驗,不要「宅」在家裏,對寫作實有莫大的裨益

      所謂真實,不是真人真事,當中可以加入虛構的成分,但真情實感是必需的。有時為了令情感更深刻,或是令文章更吸引,我們可以把真人真事加以修飾、改造。前提是要先有真的經驗,才有修飾和改造的本錢。

     但是有了經驗,是否一定能寫得真呢?這便涉及手法問題。今次先說三個寫得真的辦法。一是人物,二是細節,三是語言。人物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合約,即使在科幻小說或是鬼故事裏,情節離奇,超乎現實,但好的人物會令讀者相信故事是真的,人物要能反映人性,為此作者需要多接觸和觀察人,要有這方面的經驗。

     在科幻小說裏仔細描寫未來物品,或是在魔幻故事裏描寫龍的身體細節,也有助讀者相信這些虛構事物。至於語言,再以《烈佬傳》為 例,黃碧雲刻意使用訪談式的語言,文句淺白,使小說讀起來像一篇報告文學,也有助增強作品的真實感。

 

文:可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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